第1124章 小吏亦关朝堂事(二)(第2页)
捕役们大多学识很低,要是考选的话,恐怕他们是很难过关的,但是作为大明的基层国家暴力机器,也不能不重视。
对于这个问题,朱载坖和大臣们也确实是开始思考此事,这其实是他们在官僚系统中的一个制度缺失,本来在县一级,之前都是设有县尉的,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但是大明废除了县尉,也就导致了大明在县一级没有专门的巡捕官来维持治安,打击犯罪。
而在现在的大明,县级主要是由主簿负责巡捕之事,但并非明确官职,只是一种职务兼领,实际上也大体如此。因为大明巡捕官并不存在于官僚的体系中,没有品级和额设,但是它又有法定的职掌,需要履行一定的职权。虽然大明不设县尉,但是县尉的职掌还是要有人来履行的。
朱载坖认为这是一个制度缺失,因为三班衙役的晋升,就应该就是以巡检和县尉作为主要的方向,而且捕役在基层县衙之中的数量也是非常之多的,这点也必须重视。
现在看来,吏员制度的改革,牵涉的面是非常之广的,这事是急不得,朱载坖问道:“此事要择一重臣加以专理,卿等以为,何人可以担此重任?”
朱载坖本来属意的人选是高拱,因为高拱有魄力,而且和杨博等人关系好,是朱载坖心目中推动改革的合适人选,但是李春芳主动请缨,要求由自己来负责此事,李春芳一堂堂首辅之尊,向朱载坖请命,朱载坖当然是要答应的,于是朱载坖指令内阁首辅李春芳负责吏员改革的相关问题,吏部、户部加以配合。
李春芳领命之后,首先就是开始调查,以京师六部各衙门的小吏和北直隶的小吏为主,调查这些吏员的年龄,进入衙门的时间,以何种方式进入的等。
在得到了调查数据之后,李春芳召集内阁成员,和吏部尚书杨博,向各位重臣陈述了调查得来的情况,京师衙门的吏员,捐纳的较少,主要是子承父业的多,也有部分是佥充而来,总的来说京师吏员的素质相对较高,而地方州县的吏员,主要就是捐纳和子承父业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