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唱何须和 作品

第677章 荒唐案例不胜举 情礼之辩惹争议(第2页)

 如此左右为难、无论如何都会获罪的情形在《渊律》中并不止这一种,朕再给你们举个例子。潢州有一家人,大儿子和母亲吵架,母亲让二儿子将大儿子绑了送官。路上大儿子央求弟弟将自己放了,二儿子不敢忤逆母亲,说先等母亲消气再说。大儿子怯于见官,竟投水而死!二儿子因此被判处极刑,理由是逼迫兄长致死。诸位,如果你们处在二儿子的境地,当如何自救?听母亲的,结果是害死兄长,自身获罪;听兄长的,那就是忤逆母亲,弄不好还是一死!此局如何破?

 如果这还不够说明问题,朕就再举一个例子。彭州有个人煮茶招待客人,盛开水的水盂不小心摔在地上碎裂。此人的母亲担心儿子被烫伤,走过去查看,却不小心踩到水滑倒,被碎瓷片割伤手臂,伤重去世,此人因此以‘过失杀父母’之罪被判处绞刑。此人的母亲原本是爱子心切,担心儿子烫伤才去查看,却不想最终竟因此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倘若其泉下有知,岂非伤心欲绝、痛苦自责?

 邱寺卿,你熟读《渊律》,朕举的这两个案例没有记错吧?”

 “回陛下,这两个案例确实都记载于《渊律》之中,俱都是太宗朝的判决。陛下博闻强识,并无一字谬误。”

 “嗯,”正宪帝点点头继续道,“朝廷制定律法目的何在?是为了确立一种秩序以供百姓遵守,而不是为了让百姓随时面临牢狱之灾!既如此,律法便应条理通顺、规则分明、辩证合理、推演有序,而不是令人无所适从、左右为难,更重要的一点是,律法不能与情理相悖!

 就说阿兰杀夫这个案子吧,一介孤女被迫嫁与鄙夫,娘家无一人可以依靠,夫家又行虐待之事,她该如何自救?除了杀夫,她还有别的法子吗?答案是没有!她只有两条路,要么杀了魏三,要么被魏三折磨而死!在此情形下她杀夫反抗,能说她错了吗?难道她就活该被折磨而死吗?难道她就无权为自己争取一条活路吗?她就不配活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