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雷雨天不要放风筝(第2页)
似乎,和无梦所说,提升灵力的方法,不谋而合。
新灵力蕴含电弧,所过之处,脂肪如燃烧一样,纷纷化解。一股股能量,被其吸收。
这自燃肉身的能量,是不可控的。
两股灵力,皆在吸收。也相当于,都没吸收。仍是互相抵抗,消磨。
灵力凝练之后,行周天搬运,给熊宝的肉体,增添不少负担。
它只感到更疼。
听!林楚凡的嚎叫,愈发惨烈。
周身刺痛麻痒,伤口缓缓流血,全身脂肪消融,加之饿肚子……
它呼吸之间,吞吐寒凉的气息,伴着春雨的芬芳,以及,半生不熟,外糊内生的烤肉味儿。
它双眼睛一片赤红。
『不当人,就不当人吧。实在是饿,挺不住了!』
第一个受害者,是刀人。或者说,是刀人的尸体。
这家伙倒霉,轻伤不退,却被斗篷人钉在地上。
插在他体内的冰箭,被雷电的热量融化。一起融化的,还有他的灵魂。
冰熊呜咽着爬过去,扯过一条腿,上去就是一大口。
『太美味了!』
大概是新死的缘故,尚有血水流淌。
它啃了大半条腿,稍觉饱腹,瞑目修炼起来。
随着血肉快速消化吸收,凝练的两种灵力,互相之间不再剧烈排斥,反有几分亲近。
虽不能融合,却也不再冲突。
它们保持一种泾渭分明、并驾齐驱的方式,游走熊宝周身。
冰熊顿悟。
『原来,这灵力游走的方向,就是血液的流动。一股一股的,和心跳的节奏分外合拍。』
熊宝终于将电弧收服,林楚凡也得以解脱。
他浑身颤抖抽搐,却不再惨烈哀嚎。
尚来不及庆祝,又一抹亮色,划过天空。
『又来?』
『是轮到我今天渡劫么?』
楚夕和火苗,对望一眼,只觉庆幸。不去凑热闹,是对的。
这次的雷电,力量小的多。熊宝驾轻就熟,只多啃了一条火腿。
它趁着肢体灵活,拖着老斗篷的尸体,赶紧跑远。
这两棵树,算是废了。可别再来第三下。
灵力提升虽是好事,但啃食火腿,它觉得残忍。
『这家伙,绝对是最强之敌。』
它叼着老斗篷,慢慢靠近皮蛋小队。
令它欣慰的是,楚夕几人,并不厌恶它。
可能,她们觉得,作为一只熊,吃生肉,没什么不对。况且,被咬的是敌人。
两人一熊,聚在一起,守着林楚凡。
冰熊用爪子划开斗篷外衣,露出里面一件贴身软甲。
『剥下来再说,有总比没有强。』
烧焦的钱袋,里面有些钱币。一本烧黑的书,和半截信封。还有几个瓷瓶。
说是书,实则只是一本小册子,烧得已面目全非,聊胜于无。
钱币交给火苗收起。半截信封没什么用,带字的部分,和里面的信笺,都烧成灰了。
楚夕好奇心重,看到几个瓷瓶,就要打开。被冰熊阻拦。
它在地上刻了一个‘毒’字,打消了楚夕的念头。
大概是雨水太凉。
疼痛昏迷的林楚凡,很快苏醒过来。
楚夕将他昏迷后的事,拣关键之处说些。
林楚凡一听,还有摸尸环节,双眼放光。
他被死去活来的折腾一遭,似乎缓解了杀人不适的后遗症。
他撑着胖乎的身体,兴高采烈地搜索尸体。刀剑二人还有棍哥的尸体,都是他摸的。
鞭子姐处,本意让火苗出马,被楚夕抢了先。
劫后余生,胆子都变大,殊为不易。
几人的兵刃还算入眼,比军营的制式武器好些。
尤其是那根鞭子,普通刀剑竟砍之不断。那疯女人,还有一对匕首,只有手掌大小,很是精致。
掌心匕一人一只,分给楚夕和火苗防身。名字是楚夕当场取的。
在熊宝的授意下,将四人身上的软甲都拆了下来,准备拿回去,改改尺寸。
林楚凡仍不满足,甚至跑到北边,把射箭的弓弩都拆下来。结果,被他蛮力拆坏,还自觉惋惜。
众人扯过一块布,包住搜刮的战利品,准备回城。
楚凡想了想,把王鸣哲的尸体也拖了过来,打算一道带回。
毕竟是一起踏青的同伴,暴尸荒野,不太好。
一个受伤倒地的护卫,距树较远,嘶哑道,“你们做什么?休要亵渎我家公子!快放手。
不然我等回到家中,一定要将你们的所作所为,上报家主。是你们合谋,害死我家少爷!还偷了他身上的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