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娜芙 作品

第179章 镇宗神兽X2!宗门大幅度扩张!黑金风~!

叮:恭喜主人,通关风云秘境,评分sss级(完美)。



获得奖励:



一、风云秘境副本永久权限。



二、修仙资质+10、根骨+10、精神强度+10。



三、功法-清平道经(已自行入门。)



四、寿元+100。



五、积分9999。



六、已绑定为秘境之主,秘境发展时,主人也可获得提升。



叮:恭喜主人,系统商城已开启,可按需兑换秘境···



嗡~



毫无意外,宋云霄踏足仙路。



清平道经运转,不过是呼吸之间而已,分明什么都没做,但一道道玄门却是接连开启,不过瞬间而已,九道玄门便已尽开!



“终于···”



“成功了,从今以后,我便再也不是凡人!”



他的变化,众人都看在眼中。



就是龙傲娇也不由多看了两眼。



毕竟,从凡人突然飙升为第一境九重的小修士,虽然从战力来看仍然是蝼蚁,但这等变化,却也颇为不凡。



不过,在他们的认知中,风云秘境都是因为宋云霄机缘巧合之下所得‘秘宝’而开,如今秘境‘通关’,还带出来这么多好处,宋云霄得了些好处,也是合情合理吧?



林凡甚至还悄然试了试。



结果发现,暂时仍然无法共享宋云霄的战力与天赋。



显然,他的天赋虽然提升了,但还不到‘A级’。



不过林凡并不着急,从零到一的这一步已然跨出!



如自己所言,属于宋云霄的命运齿轮已然开始转动,大不了再带他通关几个秘境就成。



不过···



林凡自己倒是没多少想法了。



毕竟只是一个稻草人,去也只是看个热闹,这种秘境,交给宗门其他人去探索就好,除非他们实在搞不定,倒是可以把本尊请回来。



至于接下来一段时间,还是老老实实发展宗门,顺便配合本尊那边研究各种秘术来的妥当。



“嘿,师弟。”



苏岩一把搂过浑身打着摆子,接连颤抖的宋云霄,道:“你起飞了啊~!”



“羡慕。”



“师兄,彼此彼此。”宋云霄连忙回应。



苏岩却是轻轻一叹:“我还没有,只是暂时比你境界高那么一点,但要真正起飞,至少还有八天。”



“对了,师弟啊,你现在也是修仙者了,对师兄我,有没有什么建议?”



宋云霄:“啊?!”



我一个第一境小家伙,给伱这个第三境的建议?



“啊什么?”



苏岩却是摇头晃脑:“我这个人很听劝的,随便什么建议都可以。”



“···”



······



从秘境出来之后,发生变化的,并非只有宋云霄一人···



或者,并非只有宋云霄。



剩下的,不是人。



三叶仍然在‘悟道’状态,被剑子捧在手心。



他对三叶是又爱又恨,此刻却也不敢打扰,而是以自身修为凝聚结界,将三叶护在其中。



连带着一大片‘原土’移栽而出的血菩提藤蔓摇曳,好似有了生命一般,在疯长!叶片在发光,且在众人的感知下,疯狂吞噬着周遭元灵之气。



啵啵啵···



一声声脆响传出的同时,原本那些花骨朵,竟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绽放,枯萎···



结出果实!



只是,并未立即成熟,还需要时间。



萧灵儿看的眼热。



其识海中,药姥都有些吃惊,道:“果然,这血菩提果然不凡,为麒麟血所浇灌之后的变异之物···”



“如真龙一般,那个小世界,限制了血菩提的成长与发展!”



“如今,血菩提入仙武大陆,得元灵之气滋养,便如龙入大海,风云际会!一朝成长,却是不知最终能成为何种存在!”



“老身颇为期待。”



萧灵儿暗道:“老师说的极是!”



“既然真龙是营养不良,那么,火麒麟必然也是如此。”



“火麒麟是如此,得其血液浇灌、变异而来的血菩提,自然也大概率是如此了。”



“且这一点,从此刻真龙与火麒麟的变化,便能看的出来!”



发生变化的,还有真龙与火麒麟!



轰隆隆!



天降惊雷!



元气疯狂汇聚而来,化作两个元气漩涡!



此刻,无论是老老实实跟来的真龙,还是被镇压、束缚之后强行带来回来的火麒麟,尽皆化作无底洞一般,在疯狂吸收着元气。



好似要将这片天地的元气尽皆吸干一般。



甚至连天穹都在变色,有滚滚惊雷落下,却又被揽月宗的护宗大阵所抵挡。



林凡等人倒是很淡定,同时,极为期待。



都想看看,这真龙和火麒麟在吸收足够的元灵之气后,能成长到何种程度。



但···



碧水阁、天阴宗、紫云门等宗门之人,却是又一次吓的瑟瑟发抖。



“这???”



“还是揽月宗方向!”



“不是吧,又来?”



“这是真要命啊,难道他们就不能消停消停吗?”



“到底要干什么啊他们?”



“莫非又要爆发大战?”



“我真服了!”



“···”



他们暗暗骂娘。



这尼玛太吓人了啊。



“不行!”



他们很快不约而同做出一个决定:“十五日太久,我等只争朝夕!”



“快,传令下去,以最快速度收拾好一切,明日一早,我等入洪武仙盟!”



“这破地方,老子是一天都不想多待了!”



太特么吓人!



······



足足半个时辰。



整个揽月宗的元灵之气都几乎被吸干。



就药田之内的诸多灵植,都有些焉了吧唧的模样。



但这并不严重,元灵之气并非一成不变,这里的少了,其他地方自然会逐渐汇聚而来。



且灵植等诸多灵物会释放元灵之气、聚灵阵也会将周遭元灵气之气聚拢过来,只需要等待一些时间,便可恢复如初。



但最近一两日,揽月宗的元灵之气,却是着实见底了。



也就是此刻,火麒麟轰然炸裂。



束缚被崩开!



其本体,竟是在瞬间进入元素状态,化作纯粹火焰,疯狂咆哮。



众人惊讶!



“此刻的火麒麟,竟已经拥有第七境大能才可拥有的威势了?”



“营养不良,甚至疯魔这么多年,一朝吃饱,便直接成长到这种程度?”



“不愧是传说中的神兽!”



惊讶之余,他们严阵以待。



龙傲娇则嘀咕道:“肯定很好吃。”



“看我出手将它镇压。”



“唉?”



“别打,别打!”



火麒麟麻了,火焰迅速回缩,随后,化形成人,变成一个满头火红色长发、赤着上身的壮硕男子。



“我服,我服。”



“我愿意听话。”



“别吃我,我什么都愿意做。”



他满脸惊惧与惆怅,还有郁闷。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过去那些年,到底过的是什么鬼日子!



玛德!



一直营养不良啊!



吃不饱、穿不暖也就罢了,灵气?狗屁!



又因为营养不良,谁特么都能来跟自己过两招,甚至欺负自己···



搞的自己都‘疯魔’了!!!



以前还以为自己就只有这么弱,那些人也强的离谱。



结果现在才知晓···



狗屁!



什么他们强?



什么自己弱?



分明就是自己一直没吃过饱饭,哪里来的力气?



若是现在,什么聂人王、什么雄霸?



莫说是跟自己过招,你看他们敢在自己面前出现不?



我弄不死他!



若是早知道···



若是早些吸上元灵之气,自己何至于此?



又何至于疯魔???



都是泪!



都是泪啊!



苦了这么多年,如今好不容易吃上几口好的,终于知晓自己原来很强,且前途无量···谁还愿意被镇压,甚至被吃啊?



至少在火麒麟看来,自己哪怕是当坐骑都得活着!



只要能每日吸上几口元灵之气···



神兽傲骨?



那玩意儿能值几个钱?



在这里,哪怕似乎当坐骑,不也比自己在凌云窟内疯魔强出不知多少倍?



他实在是不想再过苦日子了。



苦怕了!



以前啥也不懂,倒是没觉得,现在回头一想···



我他妈怎么就那么能吃苦呢?



而看着直接认怂的火麒麟,龙傲娇极为不爽。



火麒麟却是点头哈腰,对在场每个人笑脸相对,不但示好。



林凡诧异:“你恢复神智了?”



本以为还要费些精力才能将它治好,甚至都已经做好治不好就杀来吃肉的准备了,结果自己好了?



“恢复了。”



“完全恢复了,大佬,你要坐骑不要?”



“你若是要,从现在开始,我就是您的坐骑了。”



火麒麟是个聪明的,懂得审时度势,也懂得通过众人的站位来分辨地位~林凡一看就站在C位,抱这位大腿准没错。



亦或者说,这些年的浑浑噩噩与疯魔一朝退去,突然之间,好似这些年的‘智商’全都在此刻爆发~



此刻的火麒麟,机智的一逼。



甚至又道:“你们别看这老龙威风的很,实力嘛···也的确比我强那么一点,但他不听话啊!”



“他脑后有反骨,且龙族一直都认为天老大,自己老二,不可能臣服的,随时都有可能反水。”



“依我看,主人,要不您还是将其直接杀了吃肉吧!”



“龙这东西,浑身都是宝啊!”



“而且正所谓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噗!”马灿烂绷不住了。



其余众人也是露出似笑非笑之色。



这才刚过来呢,便直接开始争宠了?



偏偏还有个龙傲娇煽风点火:“我看行!”



“龙肉,本姑娘早就想吃了。”



小龙女面色一白:“傲娇姐姐,你不能吃我。”



龙傲娇:“···”



我倒是想试试,可你有观天镜护体,现在的我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吃不掉好吧?



“火麒麟,你小子胡说八道些什么?!”



老龙终于完成初次蜕变,它浑身鳞片都在发光,而后,同样化作人形。



他身材看上去倒是稍微‘合理’一些,皮肤有些泛蓝,显然,这是一头‘水龙’。



化形之后,他便立刻嚷嚷着:“你小子再胡说八道,老子揍死你!”



“什么叫我不可能臣服?”



“主银,你莫要听他胡说主银,从今往后,我就是您的小弟了,您叫我往东我绝不往西,您叫我拉屎我绝不放屁。”



“还是把火麒麟这小子杀了吃肉吧!啥本事没有,麒麟血还会让人入魔···哦,不对,现在它恢复了,但他也没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