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02章(第3页)
俩孩子都归前妻抚养,邓瑞民给钱。
孩子偶尔会来爸爸家,但次数并不多。
毕竟这会儿在省城念书,压根不在晏城。
总之,邓瑞民离婚后倒成了炙手可热的单身汉。
有孩子又如何?前妻养着呢,而且都那么大了。
就算当后妈又不用辛辛苦苦拉扯这继子继女。
倒是能当官太太,生活水平都能大幅度提升。
当时关心邓瑞民婚事的人还挺多。
给他介绍的从黄花闺女到带孩子的寡妇,应有尽有。
这其中就包括关向兰。
关向兰情况特殊一些。
她家庭条件不算多好。
能够来机关小学上班,是因为早前的一段婚约。
只不过婚约的另一个当事人,在下乡后喜欢上了一个乡下姑娘。
写信告诉父母,“我爱她,非她不娶。”
当然信里头还有些别的内容,虽然掺了水分但也可以参考下。
未婚夫嫌关向兰长得不好看。
这事当时闹得还挺大,关向兰被退婚又被人骂长得不好看,虽然是事实,但关向兰当时也就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