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64章
短短几天。
梅黛刚染黑不久的头发又冒出不少白发。
刚刚做过医美的面容,掩饰不住明显的法令纹和鱼尾纹。
她的气色更差,眼睛黯淡无光。
她拖着刚刚出院不久的身体,配合警方调查,积极治疗阿罕,为此赔付了不少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为了让女儿减少罪责,她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
是她找人勾搭阿罕。
是她让人通知女儿去酒店捉奸。
是她故意挑拨女儿与阿罕的关系。
她的女儿会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她故意设计的结果。
只是,她这么做的目的纯粹是为了让女儿跟阿罕分开,并不是为了伤人。
此外,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最多就是大吵三百回合,外加打一架,极少会出现持刀刺人的现象。
这不是梅黛事先会想到的。
所以,梅黛在这起案子中有错,但还谈不上犯罪。
经司法机构鉴定,阿罕的伤情达到了重伤标准,梅思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同样经司法机构鉴定,梅思诺患有相当严重的抑郁症和狂躁症,还有轻度的精神分裂,案发时神智失常,脑子处于极其混乱的状态,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