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5章(第2页)
他有些失望,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值得信任。
但仔细想想,又觉得这孩子不想跟他走似乎也情有可原,毕竟……那桩婚事让孩子成了笑话。
阿黎的命,可真苦。
周氏的小儿子会写字,被叫过来之后,按照黎术和黎处田的意思写了三份契纸,字面上的意思还是比较礼貌的,大约就是陈家怜惜她幼年丧母,思之悲之,黎家对陈家的感受格外在意,故愿意将黎术交于陈家抚养、照顾,由陈家承担她前途,黎家绝不插手。
至于黎术住在哪儿,没有特地说明。
由保人作证。
陈酉松看着这说法,倒也勉强接受。
证明只要他不乐意,还是能将阿黎带走的。
原主没有名字,从小就叫阿黎,或有人会喊一声黎大丫头而已,但如今,黎术再次强调了自己的大名,黎处田觉得这孩子越发叛逆,让人喜欢不起来。
黎处田是读过书的,他知道,“思通造化、策谋奇妙”为术,听上去就不老实。
“阿黎你记着,若受了委屈承受不住,莫要死撑,尽管往舅舅家跑,有这契约,舅舅家就是你家!”陈酉松将契约收好,格外重视。
“好,多谢舅舅,我保证,遇到危险,跑得比谁都快。”黎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