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北宋神探张咏
在北宋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张咏以其公正严明、断案如神而着称,他是后来名震天下的包拯、宋慈两位神探的前辈楷模,众多流传至今的司法案例见证了其卓越的智慧与公正。
话说张咏在出任杭州知府的任期内,曾遇到一起家庭纷争的案件。主人公是一位名叫沈章的青年男子,他来到衙门愤懑填膺地控告自己的兄长沈彦侵占了他们的共同遗产。原来,自从他们的父亲去世后,因为沈章尚未成年,家族财产一直由身为长兄的沈彦代为管理。
随着时间流逝,沈章成年后,兄弟俩在三年前进行了财产分割。然而,沈章事后逐渐发现自己似乎得到了不公的待遇,他认为在懵懂无知的年纪未曾细究父辈遗产的实际价值,如今醒悟过来,认定兄长沈彦在分配家产时严重偏颇,对自己有所亏欠。
满怀不满的沈章首先将此事诉至杭州知府,然而前任知府并未支持他的主张,甚至还给予了处罚。沈章对此事未能解决,心中充满郁结。
直到张咏就任杭州知府后,沈章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决定再次向官府申诉。然而,张咏在详尽了解整个事件脉络后,同样判断沈章的诉求缺乏合理依据。为了维护公正,张咏果断做出了与前任相同的裁决,不仅驳回了沈章重新分割家产的要求,还按照律例对其给予了鞭笞惩戒,以此警示世人不得随意挑起家庭纠纷,滥用法律资源。
两任杭州知府先后做出一致裁决,表面上好似沆瀣一气,昏聩盲从,似有官场相互袒护之嫌,然而在这貌似不察的背后,却隐含着中国古代司法系统中深入人心的固有观念和逻辑。
在儒家文化主宰的古代社会秩序中,"五伦八德"犹如一把无形的尺子衡量着人际关系和行为准则。所谓“五伦”,强调人际间的五种基本关系,其中包括兄弟关系中的“长幼有序”,它规定了兄长与弟弟之间应有的尊重和服从关系。至于“八德”中的“悌”,则明确要求弟弟对兄长应当尊敬、谦逊,视兄长之情如同父母之恩,要有感恩戴德之心,对于家族共有财产,应秉持不争不夺的原则,兄长宽容,弟弟忍让,唯有这样,方能维系家族和睦,亲情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