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972章(第2页)
就在和苗欣谈了半小时之后,赵永东果断信服苗欣,并让自己的情人小银,在电脑上拟了份属于两个人的协议。
这份协议奇葩而又简单。
协议的内容,就是苗欣若是帮着赵永东的东方石化,拿下在县城至凤凰镇路畔的加油站的批文,那么,她就要东方石化领取报酬100万元。
而且延展的协议,就是规定,若拿下城关镇到红鱼镇到青木乡,县城到宜阳镇,县城到青峰镇,县城到南丰镇的加油站,即按每个加油站100万元的好处费结算。
苗欣可不是简单的商人, 她在此协议中, 最重要的还留了一手,那就是和赵永东商议完成,她在拿走这100万元后,还要求每拿下一个加油站,即一分钱股东未拿出来,需占东方石化公司5%的股份分成。
而且,这中间打点和花费的开支,均由赵永东个人结算。
就是这样一份不可思议协签署完成后,苗欣和赵永东便扭成了一团,开始各自开展工作。
签下这份协议,苗欣感觉困顿的人生,现在有了方向,有了想法,有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