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06章(第3页)

 “你所在的企业老板能证明你真被法院带走?”

 “应该能吧,我被被法院带走,我妻子找到老板,他当时还写了证明,可他因为害怕后来又把签名撕掉了。”

 苏中平还说,他的妻子从老板那里出来,就直接去了法院。结果,法官坚决否认苏中平曾被带走。让她去找民政局,民政局也不承认苏中平在上f学习班‘学习’。她又去公安局报案,可公安局拒绝立案,让她去找信访局。她在熟人指点下,终于找到了关押苏中平的地方,但保安拒不承认苏中平在里面。就在苏中平逃走的当天,她再次来到“学习班”,仍然没有得到肯定答复,有一次反而遭到保安的殴打。苏中平失踪几天后,后来还有京城某报记者曾多次联系县人民法院和民政局,可没人承认抓走了苏中平。一个月后,报社记者再次联系县法院和民政局,法院的人这才承认人是他们抓的,但已经送给了民政局,民政局则宣称他们并不是抓苏中平,苏中平在参加民政局的“上f学习班”教育活动,但他已经逃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