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11章(第2页)

 但有一点他算是听出来了,这房主要价高,还有背景。他倒是相信这一点,现在的房产商,对待搬迁户,能够容忍到如此程度,全国罕见,这种忍耐程度不是因为房主人长得多帅,也不是因为户主要价太高谈不拢,而是顾忌他的背景!

 如果没背景,曾省长完全相信开发商早在某个月黑风高之夜,就让手下人连房带人一起“搬迁”了。

 围绕这个背景,曾省长倒是作了深入了解。

 首长是开发商的背景!

 曾省长带着刘小根与铁芒,在路人的指引下,去了“光明大科”房产公司,办公室里只有几人办公,“经理在吗?”

 一名工作人员说:“不在。”

 “哪去了?”

 工作人员疑惑的打量了几人一眼,“外出了。”

 “哦。”

 曾省长抬头打量了一下墙上挂的工商登记资料,1991年1月1日核准注册,为外商独资,注册资本4000万港币,董事长姓叫林光明。

 怪不得叫“光明大科”!

 曾省长没有急着对事件进行调查,而是先对开发商的情况作深入了解,他去了工商行政管理厅,了解光明正大公司情况,董事长林光明是香港人,已经快60岁了。其履历显示,其曾在香港一家贸易公司和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过总经理职务,并受后者指派到三江担任“光明大科”公司董事长。

 一个细节是,在光明大科工商登记生效前的1990年12月28日,该公司便已经三江省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获得了三江省三环路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1991年至2000年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公司并未启动该项目。

 在此期间,公司因资金原因造成营业执照年检迟延,并经过一场官司才重新拿回了开发权。工商资料内一份《情况说明》表明,由于不能提供完整验资报告,光明大科公司2000年年检因故迟延。也就是说,在登记注册10年后,注册资金仍未到位。三江省工商管理厅2000年1月下发通知称,逾期不缴清出资,将吊销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