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黎十天 作品

第三十九章 半路遇杀猪,大手笔买肉(第3页)

 他将烟杆敲了敲,道:“你确定买排骨嘛?这肉可不多,别买回去被婆娘骂。”

 这年头大多数劳动人都还是很朴实的,陆建升笑了笑:“没事,我就要排骨,瘦肉我也要一些。”

 “排骨六毛八,瘦肉给个七毛吧!”吴保国看着剩下的肉叹了一口气道。

 他这价格比乡里便宜多了,不过要是猪肉都能卖掉,也比卖给食品站赚的多。

 陆建升看着框里没人要的猪干心思活络了起来,这玩意补血,对于亏损身体的白若曦和两个小家伙效果好。

 这年头,家家户户杀了猪,基本上都要拿来卖的。

 卖了猪手里有了钱,才好再抓小猪崽。

 实际上。

 吴保国现在杀猪,并不不好卖,要不然他也不会首先选择卖给食品站,要知道大家顶多就是买点儿肥肉回去熬熬油。

 谁舍得买那么多瘦肉吃?

 更别说排骨!

 可惜食品站给他甲等猪评了个乙等,算下来亏了不少钱,

 不得不杀。

 这些肉能卖多少是多少了。

 否则也只能剩着。

 猪肝不好卖。

 味儿大,又没什么油,想做的好吃,得下重料。

 说来说去都是费钱。

 不划算。

 陆建升沉吟片刻,道:“叔,这样,我买三斤排骨,三斤瘦肉,你这猪肝送我了,成吗?”

 吴保国

 嘴鼻子一抽。

 心里高兴着呢!

 这些瘦肉排骨他原本还担心卖不出去,结果这来了个年轻人,一开口就要走了六斤!

 至于这猪肝,他原本正愁着问家里亲戚谁要呢!

 这会儿人小伙子开口要。

 他可不就送了得了!

 “行!看你做事爽快,叔现在就给你称!”

 说着拿起杀猪刀,从挂着的半边猪身上割了一大块的肉,肥瘦都有,但是瘦的极多,有隔了一块排骨,一称,刚好六斤多一点。

 “多的就当送你了!”

 “这三斤排骨三斤瘦肉,卖出去,可算是给自己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至于把这些给儿子当彩礼,他更是没敢想,这不是看不起人吗?早在杀好猪,他就留下最肥最好的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