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067章(第3页)

 我们调查组的每一位同志调查下来,也有深切的同感!因此,现在的问题已经不仅在于继续解救那些身陷险境的劳工,而且更在于要连根拔除这种万恶的黑窑奴役制,要将其中的犯罪分子全部绳之以法,也要将所有的有关责任人撤职查办。就此来说,公安部只发b级通缉令,显然还不够。b级通缉令应当升级为a级通缉令,大规模的侦办工作应当迅速展开。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全力以赴地介入调查各级有关人员。各级都应当把这当作一场严重斗争,而绝不是一次普通劳资纠纷和刑事案件来对待。我们应当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毫不犹豫地动用一切必要的国家机器,全力以赴整治这种黑窑妈役制!

 第四,怎么定性?

 黑窑已经充分暴露“黑恶”性质,全国人民极度震怒,杀声震天。但是,按照我们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三江的那些罪大恶极的窑主、包工头们最多只能判三年有期徒刑!  。